基本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,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:市区用人单位按职工上年
度工资总额7.5%缴纳,在职职工按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%缴费。退休人员不缴纳本工资医疗保险费。基
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: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纳费基数;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
为缴费基数。职工工资收放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%的,以300%为缴费基数;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%的,以
60%为缴费基数。
随着经济的发展,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。